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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系统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 规有哪些 一、建筑施工系统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有哪些 (一)《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这 个条例是 1983 年 5 月颁发的。其主要内容是规定了企业中 各类人员、包括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处主任 施工队长、施工员、工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等的安全生 产责任制;规定了企业中的生产、技术、机动、材料、财 务、教育、劳资、卫生等各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的职责; 也规定了安全机构和安全专职人员的职能和责任。条例中 还明确了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的具 体内容。 (二)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暂行规 定。这是 1982 年 8 月颁发的。要求集体建筑企业必须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规定。这是 1991 年 7 月以建设部第 13 号令颁发的。它主要是规定了国 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的安 全生产的职责和任务。 建筑施工安全法规 二、建筑施工的损害赔偿主体是谁?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 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以及建筑工 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方违反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给 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导致发生建筑 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单位或个人和发包单位为赔 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 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发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 害赔偿争议诉讼时,发包单位为共同被告。 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或合法分包的单位将承包的 工程再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分 包或再分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包方和 总承包方、再分包方和分包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 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 讼时,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为共同被告。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 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接受转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 身损害赔偿,接受转包方和承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 序时,承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 时,承包单位为共同被告。 建筑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 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导致接受转让方、接受出 借方或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接受转让方和转让方、接受出借方和出借方、借用他企业 名义方和允许借用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时,转让方、 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 诉讼时,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列为共同被告。 三、施工安全规范 (一)各级施工管理单位的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必 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 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 训的工人、民工,都不能参加施工。 (二)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 搭设、机械安装、运输道路、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 道和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 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 间。 (三)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陡坡等危险 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 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盖板。 (四)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 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五)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 置要齐全可靠。 (六)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 “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七)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 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 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 接零、接地。 (八)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 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九)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 求。 (十)各种缆风绳及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 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一)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二)施工中必备的炸药、雷管、油漆、氧气等危 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十三)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 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施工,除应有常 用电灯,还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建设工程的承包方不但需要具有一定的资质,并且必 须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法规。
建筑施工系统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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