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法制课学民法典演讲稿 学民法典演讲稿 感谢 xx 给我提供这个的机会,同时感谢大家能够聚在 一块给我这个机会。今天,我不敢说给大家讲法制课,只 就与法有关的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我们在这里共同学习一 下。 我们都听过这句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按规 矩办事”。人在社会上要守规矩,要按规矩办事。就好比 我们在路上开车,“红灯停绿灯行”,拐弯要打转向灯, 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座的各位也都很熟悉我们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各项工作纪律。在某种程度上讲,法和这些规 章制度工作纪律是一样的。法也是一种规则/制度、纪律。 与我们单位的制度、纪律比起来,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 确切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体系。 我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是由我们单位、企业,根 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仅对它的员工在工作期 间内有效,由单位和企业保证他的实施。而法则是有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体 系。 当然,一个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适用范围比 较窄,就是仅限单位或企业之内,内容比较简单,目的也 比较简单,就是确保它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作为一 个国家的法,它的适用对象是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甚至 包括一国之内的外国人,它调整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工 作的方方面面,它既要保证保证每个人能正常、自由、安 全地工作、生活,还要保证一国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 社会是复杂的。法所调整的范围是广泛的、复杂的。 社会的每一个侧面所需求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因而也就有 了各种各样的法。这也就是说为什么说法是一种社会规范 体系。大家也或多或少的知道或听说过宪法、刑法、民法 行政法等名词,这就是法的分类。 在这些法中,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 就是刑法和民法,其中与我们个人最最密切的就是民法。 这里先就刑法简单说一点,刑法就是规定“犯罪”的 法。他是一种以惩罚为主的法,是非常严厉的。我们常说 的“违法犯罪”,其中的犯罪,就是指触犯刑法的行为, 除此之外,都只能成为违法。 为什么说民法与我们最最密切呢,因为民法调整的是 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工商稼穑、衣食住行 婚丧嫁娶,甚至包括吃喝拉撒。不仅如此,它调整的还比 较细,比如说,下大雨,你家的水排到我家了,或者说你 家的树长的太大,导致我家见不到阳光了,这类事情民法 都调整,这在民法上有个名称叫“相邻权”;我们常说 “人多事也多”,每一类”事”都需要一套规则,“事 多”需要的规则就多。由此可知,民法调整的范围又是事 无巨细、面面俱到,所以说民法的内容也是非常庞杂的, 也就为什么说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体系,肯 定不是单一的。 民法还有一个特点,他是最平等的。民法是规定并调 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无论你是多的官,无论你 是千万富翁、亿万富豪,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它的法律地 位和普通人是一样的,如果你有机会和马云对簿公堂,它 享有的民事权利也不会比你多一丝一毫。“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在民法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民法另外一个特点是自由。“法无禁止即自由”。也 就是说,民法中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你都可以做,哪怕 它没有规定。比如说你想与人签一份合同,你应该把你的 想法目的,完整清晰的表达出来,然后,找法律人士咨询 一下,你的想法目的中那些是民法禁止的就可以了,而不 是咨询民法规定我应该表达哪些目的或想法。如果法律规 定你应怎么做,那不是民法,那是《行政法》或其他别的 法。 民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也非常重要的,只 有民安国才安。 尽管民法如此重要,但在我们的传统的法律文化中是 没有民法这一说的。说到法律文化传统,我们常说的一句 话“打了不罚,罚了不打”,这就是法律文化传统的一个 体现。 我们古代的法律基本上就一部,比如唐朝有部《武德 律》,大明朝有部《大明律》,大清朝有部《大清律例》 根本就没有民法这个词,但是,绝对不能说我们历史上没 有民法。这是两回事。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 糅合在一块,“诸法合体”,几千年一直不变,不过这也 形成了一个特色,被称为“中华法系”,并且还极大地影 响了周边国家,他们都学我们。 尽管我们的“中华法系”影响力巨大且一直绵延不断 但自从八国联军进中国之后,便开始慢慢解体了,我们开 始慢慢接受西方的法律文化,开始了现代法律文化的进程 开始有了法律分类,开始有了民法这一说法。 1902 年,光绪皇帝下令开始进行法制改革,修改法律。 1908 年,日本人松冈正义帮助起草中国第一部民法典 草案,在 1910 年底完成,叫《大清民律草案》。因为孙中 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导致《大清民律草案》仅仅是一部草 案,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 1925 年民国成立后,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础 上做出了《民法修正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部具有现 代意义的民法典草案。但这部《民法修正案》也未能获得 实施。 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 1929 年 1 月 29 日,在立 法院设立了民法起草委员会,开始起草民法典,并在 1930 年底完成,同年 12 月 26 日正式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 部正式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至今仍在使用,当然了仅限 于台湾。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便明确废止了它。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的起草 制定工作。 我们的民法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 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它共分 7 编 1260 条, 是我们目前通过的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并且是我国第一 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 新的高度。 它包含物权(商品房、二手房)、债权(各类合同) 人格权(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婚姻家庭亲属、侵权 (共同饮酒/好意同乘)等内容。 学民法典演讲稿 今天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讲,第一编纂民法典的重 大意义、第二、学习民法典的重要作用第三、民法典第一 编-总则主要内容第四、与你相关的民法典内容解读。 首先来看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这第一部分大家就只 了解一下就行,第二部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作用,我们先 从一个案例来入手, 项某(52 岁)和徐某(54 岁)于 1990 年 3 月 24 日登 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儿徐一、儿子徐二,均已成年。 2018 年 3 月项某发现徐某于何某(34 岁)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并且徐某多次向何某赠送钱财。2018 年 10 月 16 日,三方 当事人签署《协议书》,载明:徐某于何某自 2014 年开始 发生婚外情;自 2018 年 10 月 14 日起,le'jiu 徐某和何某双 方断绝情人关系,从此互不来往,互不联系;因徐某多次 向何某赠与大额资金,金额累计 80 多万元,何某同意向项 某返还 10 万元,此款何某于本协议签订之前一次性付清; 如果今后何某仍与徐某任何方式联系,或者何某做出其他 破坏项某和徐某夫妻感情的行为,项某有权要求徐某返还 80 万元。协议书签署后,项某发现何某仍在与徐某联系交 往,且徐某赠送何某的钱财价值超过 80 万元。鉴于此,双 方发生了纠纷,而且在纠纷中,项某和徐某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诉讼离婚了。 问题一:徐某赠送给何某的钱财是什么性质?是否有 效?项某如何维权? 问题二:两人离婚了,这个钱怎么算? 这个问题我们先放这里,等我们把下面的内容学完了 大家再来回答这些问题。现在我们就重点学习民法典第一 编-总则主要内容。 这一部分共分为十章,二百零四条。内容主要有基本 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和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 期间计算。 关于基本规定,主要规定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依据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四条至第九条规定了有平等、 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绿色原则。这里面我 们重点讲一下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 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意 思就是说从事民事活动不能违法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 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道德习俗。绿色 原则,是在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 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个原则是我们中国独有的,比 如说这个光盘行为等。比如说自助餐厅里面的你拿多了出 不完要罚钱,不要浪费节约资源。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我们说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 间财产关系和人生关系。这个关系在法律上就叫民事法律 关系,它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主体、客体(行为、权力、物 智力成果等)、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就是法律事实。也可以说是 民事法律行为造成的事实。民事法律行为后面我们再讲, 现在主要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 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 任的承担者。民事主体的范围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 组织)。 一、自然人从三个方面来讲。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民法赋予的参与民 事活动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 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里面有 两个特例。就是胎儿和英雄烈士。我们说胎儿还没有出生 不能称为人,,英雄烈士已经死亡了也不是活着的人。他 们应该说不具有权利能力的,但是在民法典第第十六条涉 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 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 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 死亡-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 4 年,意外事 故满 2 年的,利害关系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外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 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向法院申请。这里面大家 注意,和以前法律相比,厉害关系人没有了顺序限制。也 就是说谁都能到法院申请,不要求必须按照顺序。 宣告死亡后的法律效果有 1、人格消灭。2、事实人未 死所为的法律行为有效。3、婚姻关系解除 4、继承发生。 5、单方可以决定送样子女。 “死去活来”的后果。撤销死亡宣告,本人或者利害 关系人均可申请,无顺序限制。婚姻关系,自行恢复,已 婚的,不能恢复,未婚的,书面表示不愿意恢复的,不能 恢复。收养关系,不能以自己没有同意为由主张无效。财 产关系。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 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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