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 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郑州市 实际,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 喝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二、时间阶段 专项治理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交叉进行。8 月 15 日至 18 日为个人承诺阶段和全面摸排阶段;8 月 17 日至 27 日为 集中检查阶段,其中 8 月 17 日至 19 日以互查方式为主,8 月 20 日至 27 日以自查方式为主;8 月 28 日至 9 月 15 日为 整治规范阶段。 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承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 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 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 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 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 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 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全面摸排。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 机关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 依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以基层社区为主要力 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 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同时,实时对接住房城乡建设(房 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 息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互查和自查两种方式 进行。互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 成立 1 个互查组,每组 4 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集 中互查(互查相关表格随后下发)。被检查地方纪检监察 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 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集中 检查;自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协 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 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 集中检查应以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 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 写《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 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要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 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整治规范。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 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 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 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 从快查处,同时探索研究私人会所、隐蔽餐饮场所规范化 管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 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 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 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 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 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 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 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 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 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级网格发挥应有作用 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网格要全力配合、 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 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 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 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 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 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 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 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 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 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 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 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 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各开发 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负责汇总本地情况,市直 机关纪工委负责汇总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情况, 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市管国有企业情况,其他单位负责 汇总本单位情况,并于 8 月 20 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各开发 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应分别于互查、自查结束 后 1 日内将《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报送至市纪委。专项治 理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填写 《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 9 月 16 日前报送至市纪委。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 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 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 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常州市统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整治内容 (一)对省委、市委“禁酒令”相关要求不传达、不 贯彻、不执行或监督不到位,未印制发放《作风建设学习 资料》。 (二)违规吃请,包含中央纪委所列的“20 种饭局”。 (三)公款购买烟(卡)。 (四)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烟(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局党组成员、专职委员、 党总支书记周德军任办公室主任,各处(室)、民调中心 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教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 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联络员:-。 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管 理办法;负责对局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重点检 查结果。 2、人教处(党总支)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协助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其他各处(室)、民调中心按计划认真进行自查、 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2 月至 3 月)。组织召开干 部职工大会进行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 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 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 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 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党 支部利用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深学细学 市委两个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通过收看有关警示片等 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 线。 2、自查自纠和摸排检查(3 月底前)。各处(室)、 民调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范围包括违规吃请和公 款吃喝、公款购买和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的烟(卡)。局班 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要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3 月 15 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专项 整治工作办公室,退缴烟(卡)将与烟酒流通协会商量统 一处理,退缴资金汇总后上缴市财政指定账户。 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财务部门对全局进行摸排 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超规格、超标准 超范围接待或变相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执行接待清单、接 待标准、“一支笔”审批、公务卡结算、控制陪同人员等 规定;是否存在公款购买烟(卡)及各种酒类饮品。在重 要时间节点,配合派驻纪检督察组开展监督暗访活动。 3、整改落实和巩固长效(4 月至 6 月)。通过自查、 排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制定整改 措施并实施整改,及时将整改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效向干部 职工进行公示。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接受群众监督 巩固活动成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局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各 级文件精神,掌握整治工作的精神实质,加强自身素质的 养成,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 2、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 好责任落实,逐级加强管控,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加强沟 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把整治工作做出成效。 3、严肃纪律。对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等违法违纪 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依规快速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 起、通报一起,不得姑息。要从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 手,坚持不懈、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六次 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 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 方案》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现 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校干部职工,重点为党员干部。 二、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从今年 4 月份开始,11 月底前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4 月)。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整治内 容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副科级以上干部主动签订承诺书, 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集中整治阶段(5 月-10 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 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市纪委派驻纪检 监察组、学校纪委将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 现一批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3.总结分析阶段(11 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 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作风建设水平。 三、整治内容 1.违规公款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或者借公务 接待之机大吃大喝; 2.假借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3.同城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请; 4.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5.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 6.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公务活动中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8.违规购买烟酒等,虚列开支冲销费用; 9.其他违规吃喝问题。 四、具体整治举措 (一)抓好宣传教育,强化警示震慑。 1.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 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运用正反典型经常性开展廉 政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学校纪委 将利用“5·10”思廉日、廉政教育月等契机,集中开展警示 教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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